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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增强中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保留“最后一道防线”

2020年,中医药在与新冠肺炎疫情的博弈中打了漂亮的一仗,中医药效能在全世界范围内声名鹊起。

然而由于国内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的薄弱,耗费大量资源形成的知识产权未获得相应的保护,甚至由国外抢先进行知识产权申请。

“自古以来,我们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非常薄弱,大批古代经典名方被公开,这些宝贵的中医药财富知识产权未获得相应的保护,甚至由国外抢先进行知识产权申请。另一方面,国家相关部门也大规模公开了中成药处方和处方量,使大量中成药失去了新颖性,也导致国外轻易获得我国中成药产品资源。”省政协委员、农工党广东省委会秘书长龙建平说。

有专家指出,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时间不长,对保护中医药的下游创新成果,如中成药、中药的有用提取等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,但其下游成果并不能完全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。比如,中医药专利申请面临“三性”认定困难。许多中成药是复方制剂,仅在药材配伍方面有变化,其制作工艺大都采用传统常规技术,创造性、新颖性很难满足,一旦申请专利失败,将导致被公开而得不到保护,故企业望而却步。

因此,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,建立符合中医药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,是重大课题。目前中医药专利存在无效专利多、过期专利多、个人非职务发明多、传统大复方中药组合多等问题,导致保护效果差强人意,不能适应国际竞争的要求。为此,应将宝贵的中药资源充分挖掘出来并及时加以妥善保管。同时,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法律业务专家顾问团,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支持。

我国中医药资源极其丰富,建议政府部门设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,一是用于鼓励企业对中医药知识产权挖掘,中医药经典名方形成“从头至尾”的整体保护,从而达到保护中药名方(秘方)知识产权的目的。二是用于鼓励企业申请国际或国外专利,引导企业积极申请国外专利,尤其应结合“一带一路”倡议、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国际合作,推动中医药积极拓展国外市场。三是用于支持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诉讼等。

龙建平也表示,可参考西药一般只公开主料、不公开辅料的做法,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满足医生和患者知情权的前提下,对中医药审批公示、国家药典出版发行的信息及发行范围应该合理保留,避免中药资源再一次流失,为增强中医药企业国际竞争力保留最后一道防线。